根据《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》(苏财资〔2012〕26号)和《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》(苏教财〔2016〕13号)等国有资产处置规定的要求,我校资产管理部门会同后勤等部门相关人员,对各部门提出的资产报废申请进行了审核鉴定,经学校党委会(2024年11月29日)会办研究通过,同意报废处置。
授权范围内拟报废处置资产2635件(项),资产原值399783.42元。申请处置意见:报废;按规定要求家具公开拍卖处置。
以上资产处置事项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7日—2025年4月11日。若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通过来电、来信、来访形式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。联系电话:0515-88583910。
附件:拟报废处置资产清单
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资处
2025年4月7日